各学院:
为进一步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程,学校定于2023年10月17日、19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专项监督检查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安排
(一)医药类学院督查
时 间:2023年10月17日(周二)上午8点30
地 点:一办公楼一楼会议厅
参会人员:
1.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
2.参会学院(中医学院、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、中西医结合学院、suncitygroup太阳集团、医学院、护理学院、第一中医临床学院、第二中医临床学院)
3.参会学院书记或院长、教学院长、自评报告撰写者
检查安排:
1.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汇报学校自评报告;
2.参会学院负责人汇报学院自评报告;
3.戴书记质询自评报告相关情况。
(二)非医药类学院督查
时 间:2023年10月19日(周四)上午8点30
地 点:一办公楼一楼会议厅
参会人员:
1.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
2.参会学院(人文与管理学院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体育与艺术学院、临床医学院、口腔医学院)
3.参会学院书记或院长、教学院长、自评报告撰写者
检查安排:
1.参会学院负责人汇报学院自评报告;
2.戴书记质询自评报告相关情况。
二、学院负责人汇报自评报告内容
各学院负责人使用PPT汇报,时间不超过10分钟,自评报告体例参照之前通知发放的文件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请各学院认真准备自评报告及汇报材料(对汇报内容有疑问,如需沟通,请联系教评处余炼副处长,电话:13574889841),请各学院将汇报PPT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拷贝至会场设备中,并请携带自评报告纸质版10份至会场,交由监督检查工作组查阅。
2.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为自评报告,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并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6 日下午2点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邮箱jpc@hnucm.edu.cn。
3.此次会议内容重要,请各学院参会人员在指定参会时间前15分钟完成入场;原则上不允许请假。
联系人:罗闳丹 电话:18900739801
附件:参会回执
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2023年10月15日
附件
参会回执
学院:
备注:请各学院将回执于 10月 16 日 下午 2:00 前发送至邮箱jpc@hnucm.edu.cn。